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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15岁少年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伤

 

日前,滁城城南一个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中学生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伤的交通事故。

值得引以为戒的是,这个孩子虽然因多处骨折被送到ICU重症病房救治,却因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和闯红灯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初步认定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15岁闯红灯

电动车被撞倒在地面。 郑涛 摄

电动车闯红灯, 被面包车撞倒

记者了解到,这起事故发生在东坡路与儒林路交叉路口,而事故的全过程皆被路口监控探头摄录了下来。

昨天下午,记者从辖区滁州市交警二大队提供的视频发现,事发当天清晨6时40分56秒,一辆快速行驶的电动车出现在画面中。此时,电动车行驶方向显示红灯,可是骑车人并未减速,而是径直闯了过去。

惊险的是,与之相交的路口依然绿灯,一辆面包车正常通过路口。6时40分59秒,两车行至十字路口中央时,发生激烈碰撞。电动车遭遇重击,被横向撞倒在路面,在巨大惯性作用下,甩到路边绿化带旁边。

事故发生后,面包车紧急停车。驾驶员下车后,小跑到路边观察伤者,接着又返回面包车,取出手机拨打110报警。

两项交通违法,交警判定主责

骑车人被撞飞,重重摔落在地面,被随后赶到的120医护人员救走。滁州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朱斌说,他接报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倒在路上的电动车旁,有一个书包。朱斌随后从医院获悉,被撞受伤的是一名中学生,伤情是颅骨、锁骨骨折,已经被送进ICU重症病房救治。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事故中被撞的骑车人王力(化名),年龄15周岁,是滁州市某中学初三年级的学生。由于家住在花园村板桥组,距离学校较远,当天早上,他骑电动车赶着到学校上课。

朱斌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要年满16周岁。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显示,王力不仅违规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还存在闯红灯违法行为,因此初步判定他应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5/0402/832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