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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产品名不符实 留存记录好维权

◆案情回放:

2014年10月,市民蔡某在一知名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台品牌电视机。可是到货试机后却发现,该电视机的相关功能与网上宣传介绍的并不一样。无奈,蔡某只得先找客服核对购买订单,查询了产品相关情况,并核实了信息提供了证据。可一再的等待后,电商给出的回复却是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出具鉴定报告。随后,蔡某又与商城的本地售后服务联系,可是介绍了相关情况后,本地售后也是一再推脱。

网购的产品名不符实,难道要这样吃“哑巴亏”?无奈之下,蔡某只能向南谯区消协投诉。在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上门核定,并在调查中发现,该电视机的某些功能与宣传确实不一致,商家存在夸大宣传的嫌疑。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于是消协部门要求该商城售后服务部尽快为消费者出具鉴定报告,以方便消费者退换电视机,终获得售后服务部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新的电视机。

◆案例点评: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的购物方式,正以其便捷、时尚的特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过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和措施,网购轻松便捷的背后,依旧存有诸多的不规范。

《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在网购行为中基本都同样适用。但现在消费者在网购中遇到的问题都是操作性的问题,是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法律的依据,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一是维权成本比较高,如果产品的金额并不高,但要花费很多时间成本、精力和金钱成本,很多情况下维权成功了,却也得不偿失。第二种情况是举证难,网购过程中很多证据都是电子形式的,很容易销毁,可能促销的时候一种说法,之后页面就修改了。消费者维权面临的困境,总体来说还是维权渠道不畅,成本太高,而且维权程序复杂,想维权常寸步难行。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网络传媒来说,消费者判定产品质量好次,大多仅凭传媒对产品的简介及几个简短产品画面,因而对网络产品质量、性能了解是局部的、片面的,这也导致了因产品存在瑕疵等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频繁发生。

对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在购买前要多跟商家沟通,详细了解商品情况和付款方式,采用安全的网上付款方式,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注意保存相关网页和付款凭证,索要发票,以便事后据此维护权益。同时,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网络购物要尽量选择正规的、知名的网站和网上商店,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5/0313/695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