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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围绕发展强化监督执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稿

围绕“三个发展”    强化监督执纪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6月9日下午,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市委书记李明作重要讲话)

(8月15日,22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民、企业、网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受邀参加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开放日”活动)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健全惩防腐败体系为主线,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意见》,明确责任内容,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执纪监督问责一线倾斜,调整后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和人员数分别占总数的71.4%和78.9%。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48个减少到21个,精简比例达84.5%;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比例达85.3%。进一步规范县(市、区)纪委书记分工,明确规定“四个不直接参与”,把主要精力用在履行好监督责任上,强化派驻(出)机构监督职责,深化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制定《中共滁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设立巡查工作机构,推动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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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集体来到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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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市纪委对县纪委案件卷宗质量进行检查)

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抓重要节点,紧盯热点问题,持续发力,正风肃纪。全年共开展明查暗访25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起,通报11次,处理10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印发近万册《滁州市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手册》。坚决整治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等问题,有21人主动上缴廉政账户20余万元,近4万名党员干部作出反对吃喝风、“红包”风公开承诺。巩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超标办公用房、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占房专项清理成果,纠正处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多占住房等问题,收缴款项182万余元。清理整顿违规发放津补贴5类117个违规项目。查处涉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62件,给予党政纪处理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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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下午,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警示教育谈话会在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召开,市委书记李明进行集体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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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节期间,检查组工作人员在商场超市检查公款购买节礼情况)

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26件(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8.5%;立案942件,同比增长40.8%,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6件,乡科级干部1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9人,同比增长26.7%,其中县处级干部19人,乡科级干部122人;移送司法机关79人。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渎职侵权案件419件。全市法院系统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70件。严肃查处了市重点局原副局长刘波、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原处长童理久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了市教育系统、公路治超系统、粮食系统和清流河重点项目腐败窝案、串案。特别是在教育系统案件中,除严肃查处了吕永刚、高建等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还责令琅琊、南谯两区处理相关责任人30余名;在公路治超系统案件中,除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还责令40余人主动到案自首;在开发区系统案件中,先后查处了南谯、琅琊等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邓元松、张思军、王毓松等违法违纪问题。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32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对187名有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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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市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李明等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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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纪委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在全市各乡镇办公楼内打造廉政文化走廊)

加强教育监督,注重源头防腐。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组织召开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议。全市各级党政负责人讲廉政党课420余人(次),举办各级各类廉政教育培训班32期。集教育、查处等功能为一体的“滁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4000多名党员干部到中心接受警示教育。注重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中央、省级报刊及网站多次报道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8家单位被授予全省廉政文化示范点,1家单位被授予省级标兵单位,命名授牌17家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围绕执行民主生活会、“三谈两述一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听取纪委意见等加强监督检查,共对22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69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65名拟提拔重用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对1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和招投标采购制度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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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推进会召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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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在市政务中心和城中主要公路干道LED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廉言警句,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沈浩精神,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筑牢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率先完成办公用房、“小四风”等问题专项清理,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作风转变。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开展“带案下访、公开接访,纪委书记接访日、机关开放日,新闻发布会、为官不为座谈会”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开展纪检监察作风专项巡察工作,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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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市纪委对新任县级干部进行廉政集体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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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院长黄修玉,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滁州分校原党委副书记吕永刚,南谯开发区原工委书记邓元松涉嫌贪污受贿案庭审现场)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5/0227/592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