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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认真落实作风纪律规定
本网讯(通讯员吴 婕 方敏记者蒋瑞蕊)近日,市纪委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认真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加强厉行节约》的通知,严明作风建设各项纪律,防止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送节礼、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反弹。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到“十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送土特产、购物卡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到景区游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印寄贺卡;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认真研究部署,围绕元旦、春节等重大时间节点,制定专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工作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充分运用主动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坚决纠正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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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5/0107/5315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