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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塔民众合作社:从两间草屋到一面旗帜

1940年10月2日,来安半塔西街,一家由党组织领导、群众集资的合作社开门迎客。开张当天,乡亲们奔走相告,新开的合作社油价便宜,如果拿芝麻来换油,每斗芝麻能换4斤半香油,再也不用像往日一样花高价买私商的油了。

这家价格公道、服务乡民的合作社,正是半塔民众合作社——来安县最早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也是皖东地区影响最大的合作经济典型,日后逐步成为淮南抗日根据地工商业的一面旗帜。

1939年秋,新四军进入半塔。但此时,来安、嘉山、天长等县已先后沦于日本侵略者之手。敌人为了扼杀抗日民主力量,对根据地实行物资禁运,严密封锁下,根据地物资供应发生困难。地方少数商人也趁机囤积,高价出售商品,导致食用油等基本民生物资的市场物价很不稳定,群众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于是,当时在半塔的淮南区党委领导刘顺元决定成立合作社,为农民榨油。1940年9月25日,合作社筹备会推选半塔乡工抗会理事长张晶芝为社长,杨言德为经理,董弼为理事,杨文才为采购,张正风为会计,组成合作社筹备班子。

会上号召工人入股,每股1元(银元),1人最多5股,先后筹集股金174元(银元)。津浦路东各县联防办事处也全力支持合作社,将没收的3间油坊屋、2部榨油设备和2匹马拨给合作社使用,又入股200元(银元)。筹备班子租了两间草屋,作为门面。从开业第一天起,合作社就担负起平抑物价、抵制投机的重任。

在根据地党组织和刘顺元的支持下,合作社越办越红火,深受民众欢迎。由于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开业后,不断有周边乡民主动登门,要求入股。开业仅20天,合作社股金就达到了1305元(银元)。

为了更好地为社员群众谋福利,在刘顺元等人的指导下,合作社从单一的榨油,发展到经营日用百货、农具、种子、粮食和医药用品。之后,又办起了织布厂、被服加工厂、农具厂等,经营范围也逐步扩大到津浦路东各县。到1944年,合作社已拥有数十家分社和门市部,积累资产近千万元,广大社员从换油、换布、换日用品以及分红中获益近千万元。

1943年4月,半塔民众合作社被中共淮南区委授予“淮南合作运动先锋”称号。1944年3月10日,《解放日报》以大半版的篇幅介绍淮南半塔民众合作社,在新闻报道的按语中指出:“半塔民众合作社的方向,和延安南区合作社的方向是一致的,可以说是敌后根据地发展南区合作社运动的一个典型”。

1946年夏,全面内战爆发,新四军奉命北撤,半塔民众合作社因此停办。六年间,它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为社员群众服务,在保障军需民食、巩固根据地、支援抗日斗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6/0730/5289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