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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悔悟

如今,深陷囹圄的王明树,面对自己跌落深渊的人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悔悟,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究竟什么原因促使这样一个出生于农民家庭、仅有高中文化、依靠个人努力走上副县级领导岗位的人,却在人生事业的黄金年龄段渐渐堕落蜕化为一个无视党纪国法、恣意受贿敛财的腐败分子,探析他腐贪犯罪的心路,对于我们构筑防腐拒蚀,永葆我们共产党人的本色,实为一部生动的反面教材。

私欲作祟,心存侥幸在泥潭里越陷越深,这应该是王明树腐败的主因。其根本的还是他背弃了当初的信仰,丢根忘本,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异化为自己掘金的工具。

对此,王明树在其《悔过书》中这样写道:“在我接受别人的钱物的过程中,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先是接受别人的宴请,觉得吃吃喝喝没有事,久而久之有人送土特产,觉得这是口头食无所谓,再往后有人送烟酒,再后来就有人送卡、送钱了,从1千元到1万元,甚至多到10万元。从接受宴请到拿土特产、礼物到拿烟酒再到拿卡拿钱,是在一步一步被拉拢腐蚀,你也在不知不觉中中枪中计。”

自我警惕一旦失去,也就失去了自我免疫。自然也会在侥幸的心理下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2007年,当王明树收下别人送给他的第一笔1万元的现金贿赂的时,这是他工作以来第一次收到的这么大数额贿赂,当时心里有些害怕,觉得这是件犯罪的事情。但转念一想,他又有了侥幸心理,只要把别人的事情办了,相信收点钱不一定会被发现,只要自己不说,对方也不会说,就不会出事。

明知违法,却心存侥幸。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说来有点搞笑的是,王明树对收受钱物“创造性”地确立了自己独特的行为“准则”。

准则一:对象有选择。第一种是不会被组织上、政法机关注意的人;第二种是交往较深的朋友,相互间不会出卖。比如曾某就是他平时一向玩得好的朋友。因而,曾给他行贿,他就敢收,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一直到受贿案件败露;第三种就是他的手下中最知心的,像兄弟一样的下级。

准则二:要讲“信用”。得了别人的好处,就要为对方办事。并且千方百计要办到,这种钱收了才不会出事。如果没有办成,收的钱物都予以退回。

准则三:物色、培植收钱对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王明树收受的赃款,大部分是他介绍进来的包工头或企业老板,相互熟悉、关系铁,会减少风险。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明悬的达摩斯剑也曾让王明树心惊胆战过。一听说某某出事了,自己也坐立不安,抓紧把钱退给人家,有时候自己也想不收钱,但往往坚持不住,形成收收拒拒的状况。也正是在这种侥幸的心理驱使,使得他在受贿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另外,攀比心理也害了王明树。

他在《悔过书》中写道:“由于出去考察学习的机会比较多,与方方面面的企业家交往也比较多,看到发达地区公务员工资高、福利好,各方面待遇比自己强,产生了心理不平衡”,“和企业老总一起相聚时,他们挥金如土”。

无疑,攀比失衡的心理,就像一针催化剂,加速了王明树走向受贿犯罪。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无疑是我们共产党人勤政廉洁时刻牢记的警告。

对于王明树来说,他的忏悔已是“邪气蚀心悔已迟”,但愿他迟到的悔悟能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4/1126/524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