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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个中小学春假时间公布

春假无缝衔接清明节假期,可连休6天

我市首个中小学春假时间公布

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郑成雪)3月19日,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2026年春季学期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

根据安排,春秋假分别设置3天,一般设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期中前后(即4至5月、10至11月间)。春秋假可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相连,形成“3+3”“3+2”或“2+3”天的小长假。

2026年春假共3天,时间为4月1日至3日,与4月4日至6日的清明节假期连休,形成“3+3”的6天小长假。秋假具体事宜将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另行通知。

综合考虑各学段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春秋假重点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其中,2026年春假适用于一至八年级学生,秋假适用于一至九年级学生。

春秋假时间可从每学期教学计划中的机动周内统筹安排,或通过延迟寒暑假放假时间安排,调整时间不得超过春秋假时长。各学校每学年教学总周数保持不变,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进度,保障课程开足开齐。

春秋假期间,学校将严格执行“双减”政策,不增加课程、课时,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组织违规补课,包括以开放自习室、托管服务等名义变相集体补课。春秋假期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给学生和家庭更多自由支配时间。学校不得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变相摊派费用,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教体、文旅、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分工负责,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旅游市场、研学旅游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无证经营、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收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为丰富假期出行活动,文旅、团委等部门将开发适合学生与家庭的历史人文游、田园风光游、工业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产品。市县两级教育、文旅、商务、体育、科协、团委等相关部门将适时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提前发布假期安排、活动清单、场馆开放时间及预约方式等内容。学校会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假期期间的校内具体安排。

为保障好春秋假制度,按照人社、工会等部门政策要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错峰休假、调休补休等措施,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休假需求,为家长看护学生、旅游出行提供方便。

针对家庭看护有困难的学生,各县(市、区)将积极统筹社区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场所,为春秋假期间未能出行的学生就近提供公益托管服务。中小学校提供兜底托管服务,及时开放学校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并组织工作人员看护,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6/0320/5236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