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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办驾驶证和个人名下车辆业务推行电子委托书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少跑腿、零纸质、远程办,提升服务质效,滁州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自2026年3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代办驾驶证和个人名下车辆业务,推行车主提供电子委托书(交管12123APP上申请)办理,取消纸质委托书(公安部164号、172号令中明确规定的必须本人到场办理的业务除外)。

特此通告。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6/0303/5228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