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百姓热点 【问政跑腿】户口不在一起,独生子女费要在两处拿?
【问政跑腿】户口不在一起,独生子女费要在两处拿?
日前,家住天乐小区的一位居民在滁州在线网络发言人平台上反映,自己有一个独生女儿,可以领独生子女费,但是到社区领,却被告知根据户口两地,只能领一半,另一半要到老婆的户口所在地领,有这个规定吗?
【记者跑腿】
该居民向滁州在线记者反映,自己的户口在小区,但是老婆的户口在施集,一共240元的独生子女费,自己跑一趟社区只能拿到120,另外120还要老婆跑到施集拿,实在是很麻烦,不知道是否有这个政策规定?
【部门反馈】
滁州在线记者联系了南谯区计生委法制奖扶科相关负责人,她告诉记者,根据2012年发放的14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过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届时的通知》,第25条明文指出,“夫妻双方户籍在不同的县市区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各发一半。”因此,该居民到社区只能领取一半的独生子女费,是完全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想拿到另外一般独生子女费,就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施集领取。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4/1105/5214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