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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立法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

水渠修到田边却接不上主干水源,急需修泵站却面临用地难题……这些制约滁州市农业粮食生产的现实难题,如今有了“法治良方”。《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直面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划衔接不畅、管护责任不清等关键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明确建设流程、建后管护、投入保障机制以及各方责任等,为滁州打造皖东“百亿斤粮仓”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为全国首批整市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市,滁州已建成高标准农田79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8.5%。2025年,全市粮食总产达97.01亿斤,建设“百亿斤粮仓”目标近在眼前。然而,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农业、水利、自然资源与规划等多部门,因规划目标和要求不一,部门协同难度大,易出现规划“各自为政”,导致干旱年份农业灌溉保障不足、农业配套设施用地短缺等问题,成为粮食持续增产的瓶颈。

“《条例》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原则,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代表的意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晓健介绍,针对反映集中的“建成区缺少水源”问题,法规明确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须与大中型灌区工程有效衔接,合理配置塘堰、泵站、蓄水池等灌溉排水设施,确保项目区灌排无忧。此外,《条例》还创新设立管护责任与资金保障机制,明确工程建后管护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并为现代农业发展预留配套设施用地空间。

“过去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由农业部门推动,现在《条例》实现了各部门责任一体贯通,规划衔接不畅等问题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程军才表示,将做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出台配套制度,推动这部从田间地头“长”出来的法规落地见效,确保高标准农田真正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有了法治护航,我们种田的信心更足了!”滁州市南谯区扁担山谷物种植场负责人曹爱军告诉记者,《条例》的出台让他和身边种粮大户干劲倍增,不少人计划扩大种植规模,决心在希望的田野上耕耘出更丰硕的成果。(记者 罗宝 通讯员 王太新)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6/0114/5210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