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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成功化解跨省退货纠纷
滁州网讯 “谢谢陈法官”,近日,正在穿法袍准备开庭的陈代文法官收到了当事人杜某的一条感谢信息,“没事,事情处理好就行”,陈法官回复了杜某后便踏着轻快的步伐去审理当天的案件。然而,几天前,陈法官在准备开庭审理杜某案件前却皱紧了眉头……
杜某在保定市某镇经营一家玩具店,2024年年底,杜某通过网络向家住天长的张某订购22箱玩具机芯,当天杜某支付了全部货款,张某收款后便向杜某发货。不久,杜某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退款,但与张某无法协商一致。后杜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退还所有货款14000余元,并主张退一赔三,另行赔偿其42000余元。
陈法官接收此案后,在庭前电话询问二人的调解意向,二人各执一词,矛盾通过电话沟通无法化解,最后还是在法庭里见了面。
开庭后,陈法官抓住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机会,和双方再一次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小杜,你说庭后再补充提交证据证明张某以次充好、货不对板,但是这些证据的收集要花费的成本比较高,你从河北来开一次庭开销也不少,这些都要考虑到呀,你诉讼的目的是要挽回损失,不是增加成本……”听此,杜某的表情若有所思,表示回家后会好好考虑考虑;另一边,陈法官对张某说:“小张,你在你们的聊天记录里也承认你的货部分存在问题了,无论怎么说,杜某要求退货退款是情有可原的,你也比较年轻,生意刚刚起步,要是因为这个小纠纷背负一个司法判决和买家的差评,得不偿失……”听闻张某点点头,向陈法官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是需要考虑一下调解方案。之后,陈法官便添加了二人的微信,通过多次联系,促成二人达成和解,杜某向张某返还货物,张某一次性返还杜某货款,双方各负担一部分的运费。
调解方案达成了,但是在线上签协议时,双方对彼此还是存在顾虑,杜某害怕退货后收不到张某的货款,而张某害怕退货款后收不到杜某的退货。陈法官考虑到双方相隔较远,面对面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实施起来确有困难,也增加双方的负担,为此,他在线上同杜某与张某说:“今天正好你们双方签调解协议,如果你们信得过法庭,在签完协议后,张某你可以将退款先交由法庭保管,杜某你今天就将货物发出,在张某收货核对无误后,法庭将该货款转交给你。”杜某与张某纷纷回应道:“当然信得过法庭,有您‘做保障’我们就放心了!”
协议签订后,陈法官立即组织二人进行发货与付款,同时向对方告知进度。很快,张某发来了消息,表示已收到杜某的退货且核对后没有问题,可以付款给杜某,陈法官随即将货款转发给杜某,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真正的圆满,不是一纸判决的强制执行,而是双方放下心结、向前迈步的自愿选择。这就要求法院在办案时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实际化解矛盾纠纷。(陆苏玉)
责任编辑:刘晓静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5/0925/51657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