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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通告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增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有效检验防空警报设施设备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上午09:18—09:38。

二、试鸣范围

滁州市全市范围内。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上午09:18'0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上午09:28'00″,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上午09:35'00″,连续鸣3分钟。

各单位在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前做好通告的宣传与发布。

届时,滁州市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同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生活秩序。

 

2025年9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5/0909/5158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