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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不幸丧子 医保中心补偿

本网讯近日,一对面容憔悴的夫妇来到凤阳县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当工作人员询问要办理什么业务时,中年妇女泣不成声,其丈夫强忍悲痛道出了原委。原来不久前,夫妇俩的孩子和同学去河边游泳,不幸溺亡,年仅16岁。

据悉,孩子生前参加了凤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医保中心介绍,对于发生无责任意外伤害事故的,直接导致死亡(无医疗费用)的,可以到县医保中心领取由医保基金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1万元。按此规定,工作人员很快办理好结算手续并将1万元医保基金转入孩子父亲提供的个人存折中。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4/0724/503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