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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 ,人人有责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巩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果,根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南谯区实际,现公告如下:

请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或者改造设置长宽均不小于1米的便于开启的逃生救援窗口,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

从即日起,广大群众发现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受理方式:滁州市南谯区消防救援局举报投诉电话:0550-3919117

2.来访举报

受理形式:滁州市南谯区消防救援局专人受理

受理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德盛路与双迎路交叉口

以上两种受理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3.邮箱举报

将相应的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nqqxfdd@qq.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日24小时全天

奖励标准

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奖励。经核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滁州市南谯区消防救援局给予举报人奖金奖励;对热心消防事业,成功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或多次成功举报一般火灾隐患的,可以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请注意

1.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以及伪造举报材料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举报人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详细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必要时应提供相应的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3.举报人应当登记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4.举报人匿名举报投诉,或者对同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多次举报的,或者无明确的举报投诉对象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可以不予受理。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4/0819/4966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