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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部分滁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滁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滁社险〔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实地核查、综合考评等程序,拟将以下4家经考评合格的医疗机构新增为滁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现予公示:

 

1.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3.苏滁济民普外科医院

4.滁州名儒医院

 

公示期: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科反映,电话:0550-3016228


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4/0423/4899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