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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未果,5000元订金被滁州标致4S店强扣

消费者:车没买,订金该退
苏先生回忆,去年11月初,打算购置一辆小轿车的他,经朋友推荐来到位于丰乐大道的东风标致安徽淳泰4S店进行挑选。“我当时看中一辆标致3008车,售价21.47万。”本来还有点犹豫的他听销售人员说“当天付订金,有很大优惠”,便与对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预付了5000元订金,打算过几日来交付余款。“晚上回家后,就把订车的事跟老婆说了,谁知老婆不喜欢这款车。”苏先生说,后来他看了老婆推荐的另外一款车,非常心动,随即打算取消订单。
几天后,苏先生致电4S店销售人员,跟销售人员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得到的回答却是“订金不会退了”。这个回答让苏先生觉得心里打翻了五味瓶,特别不舒服。苏先生电话里理论“车还没拿到,订金凭什么不给退”。销售人员以双方签订了合同为由,驳回了苏先生的请求。“卖车前你怎么不跟我说钱不退,再说我俩签的合同就一份,还在你们4S店,我这根本没有。”苏先生表示。双方陷入僵局。
4S店:车已运输,产生损失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3月11日来到东风标致安徽淳泰4S店,见到了给苏先生服务的销售人员。该销售人员表示,苏先生是2013年11月3日交钱订的车,两天后4S店就向厂家订货了,货到之后让苏先生过来提车,苏先生单方面反悔了,所以订车途中产生的费用理应由苏先生承担,不退订金是正常的。随即拿出了苏先生所称的自己没有的合同给记者看。合同中,记者注意到苏先生购买的是一款顶配的1.6T白色标致3008车,贷款10万,预计交车时间注明“按揭手续办下来提车”。在是否付订金一栏填写的是“付订金5000元”。对于记者反问为什么合同上注“订金”而给苏先生开的收据却是“定金”时,该销售人员没有回答。
律师:消费者签合同需谨慎
记者从环滁律师事务所方律师处了解到,有关订金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双方签订的是订车合同还是定车合同,订车和定车,虽一字之差,在法律上却有重大差别。订车合同,其“订金”性质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定车合同所付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方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抠字眼”,确认清楚双方约定,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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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4/0312/4804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