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权威发布 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下列零售药店予以终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微信截图_20230830094747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3/0830/4771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