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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井斌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7月26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井斌提出辞去南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井斌辞去南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3/0726/4753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