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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拟定于2023年2月15日启用以下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设备类型和点位分布通告如下:

微信截图_20230216084233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3年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3/0216/4681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