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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拟表彰对象公示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96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0551-63652025;0551-62616731(传真)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51-62608161

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

邮政编码:23006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4日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滁州部分)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滁州部分)

刘  娟(女)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明祥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保海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杨文英(女)  来安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主任

秦  军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王培顺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股股长

徐  明        琅琊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八级职员

王  勇        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3/0110/4668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