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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肖继根、李朝阳同志职务变动的通知
滁政人〔2022〕17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肖继根、李朝阳同志职务变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免去肖继根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朝阳同志的市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3/0110/46684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