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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新辞职请求的决定
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新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0月20日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肖新提出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肖新辞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天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郭新星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2/1025/46357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