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百姓热点 邵先艳:无悔的付出

邵先艳:无悔的付出

事迹梗概:邵先艳,女,现年43岁,中共党员,明光市司法局宣教股副股长。

牢记父亲的教导

邵先艳的父亲是名小学教师,1989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从小她就耳濡目染了父亲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她至今还清晰的记得小时候的一个场景:父亲一边给她剪指甲一边对她说:孩子,尤其是一个女孩子,一定要做到“温、良、恭、俭、让”,接着父亲给她详细的解释了这几个字的含义。

这短短的五个字成了她的座右铭,她温和、善良,待人恭敬、谦和,生活上勤俭节约,是同事们眼中的贤妻良母。

在曾经近十年的妇女工作中,作为一名妇女干部,面对家庭中出现的重重困难,她都一一克服过来,并因此赢得了婆家人的尊重,邻里的肯定,以及儿子健康、阳光的生活态度,她本人也能够无愧、无悔的面对生活。

用心关爱家人

1998年孩子的爷爷被查出患类风湿关节炎,这种病医学上称之为“不死的癌症”,只能常年吃药控制病情。老人住在乡下,其他弟兄都在外打工,因此陪老人看病的事就落在她的身上,她像亲生女儿一样,陪老人去医院治疗。由于老人的关节已经肿胀变形,每次治疗时她都小心翼翼地为老人脱去鞋子、卷起裤管,尽量给老人减轻治疗的痛苦。

因为积极治疗,老人的病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需要常年吃药以控制病情。然而不幸再一次降临到这个老人的身上。2003年6月,命运多舛的老人被检查出患胃癌中晚期!当拿到检查结果时,全家人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老人当时还不到60岁,操劳了一辈子,正是儿孙满堂、享受天伦的时候,却又患上癌症,真是祸不单行!为了挽救老人的生命,她们强忍悲痛,征求医生的意见后决定立即手术。由于准备充分,手术非常成功。接着是半年的化疗,在老人化疗期间,邵先艳每天都要做4-5顿饭给老人吃(老人的胃被切除3/4,一次只能吃一点),又因为化疗,老人的胃口不好,每天,邵先艳都变着花样给老人做可口的饭菜,有了在她的悉心照料,老人的身体恢复的很快。

如今十年过去了,老人已经瘫痪在床,这期间老人两次大腿骨折、两次尿道手术、数次的住院治疗,床前榻边,邵先艳总是无怨无悔地伺候着老人。

2004年7月,乡下的孩子大伯患了腰椎间盘突出和颈锥病,在市中医院治疗2个月,为了便于就医,邵先艳主动提出,让孩子大伯住在她家。当时正是盛夏酷暑,她每天下班后还要买菜做饭,孩子的爸爸又不常在家,生活上也极为不便,后来孩子的大伯又两次住院开腰椎、开颈椎,她都在生活上和经济上给予大力的支持。

付出终得回报

在工作上,邵先艳严格要求自己,从没有因家务事而耽误过工作,相反,她的各项工作都遥遥领先。她分别于1996、1997、2003、2004年被评为明光市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先后两次代表明光市妇女出席滁州市妇女代表大会;2007年被评为明光市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度明光市“好媳妇”、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12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明光市优秀公务员等。尤其是2010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到了检查验收阶段,她不仅要指导全市的普法验收工作,还要为迎接国家、安徽省及滁州市的检查评比准备材料。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近半年的时间,她都“埋没”在资料堆里,严格按照省及滁州市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整理档案资料,共整理档案21项,27本,合计10800余页,完全符合安徽省及滁州市的验收标准。由于她的努力、全市各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在“五五”普法检查评比工作中,明光市荣获中宣部、司法部命名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她也实至名归的获得明光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3/1104/458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