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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社会组织发展迎来春天

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品牌社会组织……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一系列利好政策,同时制定机关人员不得在协会兼职等管理举措,全力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据了解,这是我市近年来在社会组织建设方面出台的第一个系统性、规范性文件。

将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让社会组织最为高兴的,政府在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方面,提出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

据介绍,到2015年前,我市力争建立市、县(市、区)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依托孵化基地,探索开展公益创投工作,推动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组织的公益服务资助和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生产实现有效对接,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和作用发挥。

此外,我市还在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推出很多利好政策。

机关人员不得在协会兼职

以前,很多协会、商会的领导都是在职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意见》出台后,这一点是不允许的。因为,按照规定,社会组织严格实行政社分开,即不准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

目前,我市正在对原有行业协会,商会领导任职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查出的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的行业协会、商会,将发出函件、电话催办,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提前换届、变更负责人等方式完成政会分开。

《意见》还对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管理规定。

我市欲打造品牌社会组织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1000多个,数量较多,但却存在“小而散”、能力不足的问题。

对此,我市将在利好政策的推动下,积极探索具有滁州特色的现代社会组织发展路径,力争到2020年使我市社会组织规模数量、品牌影响、体系能力在全省领先,即全市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30%,3A级以上超过100%,形成一批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3/1030/457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