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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公告

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部署,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也同步印发实行,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做好优待证制发工作,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是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拓展社会优待的重要抓手。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将积极、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确保服务对象感受良好,确保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便捷、舒心的申领服务,我市优待证制发按照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三属”、参战参试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其他退役军人的顺序,分批次办理。优待证申请相关政策可就近向户籍地或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也可以登录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或通过关注“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点击子菜单栏中“最新资讯——优待证制发专栏”,即可第一时间了解并查看有关优待证制发信息。申请优待证前,申请人应先完成全要素建档立卡工作。感谢大家对我市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证制发的优质服务!特此公告。

 

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2/0304/4536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