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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公 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经过初审,组织专家评估审查,滁州佳文口腔诊所、滁州桂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滁州市南谯区优草堂大药房、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滁州中央公馆店、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盛世华庭熙园店、紫龙府店、港汇广场店、锦绣湖小区二店、滨湖小区店、左岸香颂二店、卓耕天御店、名儒园店)符合医保协议管理相关条件,拟将其作为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凡有异议者,请于7日内(12月20日17时前)向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5号
邮编:239000
电话:3218063
传真:3218275
邮箱:czybzx@163.com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1/1216/44987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