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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滁州开展农业水费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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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2021年9月29日十二版)

9月14日,记者从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本报7月21日刊发《“近水”缘何难解“近渴”》一文,反映凤阳县燃灯水库管理处农业灌溉用水水价高的问题,该局立即着手调研,并从8月2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70天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专项检查。

该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针对群众反映农村水利工程水价过高的问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专项检查行动。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减少农民不合理生产性开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据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该局价格监督检查科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为自查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整改阶段。检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相关单位是否扩大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向非受益区收取水费;是否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水利工程水费标准;是否收取水损费和管理费;是否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水利工程灌排区是否按渠首引进的水量收费;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的,是否按实际取水量收费;电力排灌收费,是否严格实行水、电分开计收等10个类别的问题。

据介绍,目前滁州市各县(市、区)正认真组织检查。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报道中反映的问题,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燃灯水库管理处落实水费征收标准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初步核查,燃灯水库管理处在执行相关文件政策时不严格、不到位,存在水费、电费未分开计算,未实行计量收费,没有实行用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督促燃灯水库管理处积极整改。本报记者 周连山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1/0929/4464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