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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提醒!滁州警方通告:10月10日起,依法处罚!

通 告
根据“迎国庆、讲文明、整秩序、保平安”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现通告如下: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完成上牌,还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争取9月30日前全部通过手机办理预录入,并在就近上牌网点领取、安装号牌;距离网点较远且人数较为集中的小区、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社区协调交警部门预约时间上门集中办理。自10月1日起,对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将进行滞留,由当事人提供相关资料现场办理,待号牌安装完成后放行。自10月10日起,对仍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滁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1/0928/44637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