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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点探索环境专项监督长制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在6月3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0年,全省PM2.5和PM10平均浓度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此外,发布会还透露,安徽将试点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这是继林长制后,安徽再次在全国率先首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要制度改革。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升幅全国第3

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贺泽群介绍,2020年安徽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升幅居全国第3位、长三角第1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降幅居全国第7位、长三角第2位;国考断面实现劣Ⅴ类清零,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创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

从大气环境质量看,2020年,全省PM2.5和PM10平均浓度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PM10浓度首次达二级标准,SO2、NO2和CO浓度均达一级标准,O3浓度达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其他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从水环境质量看,2020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136条河流、37个湖泊水库共32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76.3%,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点位),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总体水质状况持续为优。巢湖全湖及东、西半湖水质均为Ⅳ类、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地下水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从声环境质量上看,2020年,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6分贝,质量等级为一级。全省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1.5%、夜间达标率为80.6%。

从气候变化上看,经初步核算,2020年安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下降18%以上,完成“十三五”目标。安徽省2020年年平均气温为16.6℃,较2010年上升0.5℃。

安徽试点探索环境专项监督长制

发布会还透露,安徽将试点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以下简称“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这是继林长制后,我省再次在全国率先首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要制度改革。

目前,安徽已起草《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2021年在池州、铜陵、亳州、淮北4市全域推进,其他市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22年—2023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省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到2025年,责任清晰、监督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监督体系全面建立见效。

环境专项监督长制以自然村、城市小区为基础,建立监督网格体系,着力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通过设立三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和环境专项监督员,将环境监督基本单元最小化,进一步保障监管无盲区。

为进一步扭转生态环境领域处罚惩罚多、表彰激励少现象,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实行正面激励与全面约束相结合,通过加大奖励力度和强化督导考核,重点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环境专项监督员和群众给予奖励,探索将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创先争优”加分项范围。(记者 彭旖旎)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1/0604/4399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