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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明光:市民消费未索凭证维权未果
本网讯外出消费时,市民应养成索要发票等良好习惯,以免在需要维权时吃了闷亏。近日,钱先生向明光市消协投诉,称7月9日晚在某酒店消费时,遭遇酒店强行收取300元包间最低消费。据钱先生说,事先订包间的时候,酒店并未告知自己有最低消费,直到吃完时,店方还有点过的菜没上,且当晚的消费总额不足300元。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证实,该酒店确实存在设置二楼包间最低消费,单间最低300元。但由于钱先生未索取当晚消费的相关凭证以及酒店侵权证明,故而无法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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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3/0716/4391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