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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民异地购万元床上用品被物流公司弄丢
异地购买的12300元床上用品,途中被物流公司弄丢了,却被告知只能获赔邮资的3倍即120元,滁城的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经过苏皖两地联动维权,陈先生最终获得赔偿6000元。市消协提醒市民,异地购物要谨慎选择物流、快递公司,邮寄高价物品最好“保价”。
托运物品丢失 赔偿仅百余元
今年4月15日,滁城的陈先生在江苏南通市某家纺城购买了价值12300元的床上用品。他通过某物流公司以托运的方式运到滁城,然而,原本不出一个礼拜就能送到的物品,整整等了一个多月也迟迟没有音信。后经物流公司查看记录,得知商品已丢失。随即陈先生与物流公司进行了交涉,要求按价赔偿。对方表示,由于陈先生并没有对物品进行“保价”,公司只能依据邮资40元的3倍进行赔偿,也就是说陈先生只能得到120元的赔偿款。
12300元的物品丢失只能得到不足1%的赔偿,陈先生非常不满,只好将该快递公司投诉到市消协。
苏皖两地联动 终获赔偿6000元
异地维权难,特别是目前焦点的快递、物流行业更是没有一个明确的调解、处罚标准。一般消费者遇到物品丢失的异地维权,由于成本高,往往出现赢了投诉输了钱等情况,只能无奈放弃维权。市消协接诉后,积极与江苏省南通市消协联系,积极共同处理,经反复宣传、多次调解,最终,物流公司赔偿陈某6000元。此案通过苏皖两地消协联动维权,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解决了消费纠纷,节省了时间和花费,降低了维权成本,提升了维权信心。
针对邮寄物品丢失、损毁赔付难的现状,市消协认为,《消法》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不交保价费,无法保证安全送到”是快递公司以通知等方式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合理规定的行为,其内容无效。同时,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物流、快递公司,在邮寄价值较高的物品时采取“保价”方式,避免承担商品丢失、毁损后损失严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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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3/0716/4390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