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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接女儿,两次都被查
来安县糊涂老爸储某某,因爱女心切,竟不顾醉酒醺醺,两次开车准备接女儿回家,不料两次都被交通民警查获。近日,因无证驾驶加酒驾,储某某被警方送进拘留所闭门思过。
当天晚上,来安县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全县开展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20时许,永阳西路自来水厂路段,一辆牌号为“皖MMW3**”黑色轿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打出手势示意该车靠右停车接受检查,没想到,该车竟然将车左拐至路边停下,驾驶员下车坐到车后,熄灭车灯摇起车窗。
民警走到车前,发现车门反锁无法拉开。于是,民警反复劝说,要求驾驶员和坐在副驾驶上的一名女性打开车门配合检查,但两人均置之不理。半个多小时后,民警告知,如果再不配合,将调来拖车强行拖移。此时,驾驶员才不情愿地打开车门。
随后,驾驶员储某某被带至办公室接受调查处理。当被问及为何反锁车门不接受交警检查时,储某某称“驾驶证已被吊销”。当晚,因为家里来亲戚,储某某喝了点酒,之后,他开车准备接上辅导班的女儿回家。随后,民警对储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经检测,发现其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41毫克,属于饮酒驾驶。
对储某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民警惊讶地发现,2011年9月28日,此人因为醉酒驾驶,驾驶证被来安县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当时,他醉酒驾车的原因,也是“接上辅导班的女儿回家”。面对同样的违法行为、同样的酒驾动机,民警不禁感叹:“两年过去了,储某某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再犯同样错误,再次置女儿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在对储某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民警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车行驶,以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可予以2000元至3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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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3/0709/4377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