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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南谯对城乡低保户再复审
本网讯(通讯员 王丽萍 谭世东 记者 葛新亮)今年以来,南谯区在年度审核的基础上,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再复审,已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78户,低保对象289人;备案干部近亲属152户,180人;清退干部近亲属低保对象26户,42人。
复审中,该区坚持“四再”,即镇(办)村(居)干部对低保对象全面再入户调查,镇(办)委托村(居)对低保对象全面再评议,镇(办)低保领导小组对低保对象全面再审核,镇(办)、村(居)两级对低保对象全面再公示。“两细化”,即细化村(居)评议工作,评议会建立完成档案,组级公示细化到每个低保对象、享受低保标准和低保金额;“两查”,区民政局抽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邀请区民生办、区政协监督员利用周末对低保对象按总户数30%抽查,其中对组、村(居)、镇(办)干部近亲属100%入户抽查,强力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和“责任低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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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3/0609/4328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