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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民收入5年进了7位提升幅度全国第一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岁末年尾,正是盘点一年收成的时候。2020年安徽农民收入咋样?据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介绍,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20元,居全国第11位,较2019年提升1位;同比增长7.8%,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居中部第1位。

简单来说,就是位次持续前移、增速高于全国,在中部地区腰包“鼓起来”速度最快。

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要知道,去年我省先后遭遇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严重的洪涝灾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外出务工均受到很大程度冲击。这种情况下,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大“六稳”力度,层层落实“六保”要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不断加强政策扶持,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农民增收才取得了这样的显著成绩。

说到农民收入在全国的位次,2015年安徽尚处于第18位,而2020年则提升到第11位,提升幅度全国第一。显然,这又是一个“逆袭”的故事。增速高于全国,且严峻考验之下,位次能再提升一位,难能可贵!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表示,整个“十三五”期间,是安徽农民获得感最强的时期。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省农民收入呈现这么几个特点:收入越来越高、5年的增幅均居中部第一、位次提升幅度居全国首位,且城乡差距越来越小。

总量持续扩大。农民收入由2015年的10821元增加到2020年的16620元,五年增加5799元,每年跨过一个千元台阶,且与全国差距不断缩小,由2016年643元减少到2020年511元。

农民收入增速连年高于全国。2016到2020年,我省农民收入增幅分别为9.1%、8.3%、8.9%、10.1%、7.9%,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年均增幅8.96%,比全国高0.52个百分点,5年增幅均居中部第一。

在全国省市之间位次不断前移。从2015年到2020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全国第18位上升到第11位,先后超过河南、黑龙江、海南、吉林、湖南、河北、湖北等省,连续5年进位,提升幅度居全国首位。

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十三五”期间,我省农民收入增速连续五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6年的2.49:1下降到2020年的2.37:1,且明显低于全国的2.56:1。

检验农村发展的成果大小,要看农民收入是增了还是减了。显然,这样的“成绩单”表明,过去5年安徽农村发展成果丰硕,成色十足。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表示,这主要得益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不懈,紧抓不放。

5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效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了农业附加值,促进了农民就业。加快实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拓宽增收渠道,农民财产性收入显著增长。这些都为我省农民收入争先进位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努力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力争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十四五”期间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1/0122/4326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