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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机制 服务发展大局

《安徽日报》9月22日理论专版刊发

创新监督机制 服务发展大局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图强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其中发挥好各级人大的监督功能,创新监督机制,服务发展大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明确人大监督的地位与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命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健全人大监督制度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总体布局中,明确提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在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方面,我省各级人大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滁州市人大依据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在全省率先和较早出台了类案评议、履职点评、“两院”述职评议、工作监督、专项工作评议、经济形势分析会和代表约见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制度;以每年一部的频率提请市委先后出台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执法检查的文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依法作出关于禁止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等,初步搭建起具有地方特色的人大监督制度体系。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监督的目的,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把握人大监督的指向和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其指向是紧紧围绕保障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实现党中央提出的重大目标任务来谋划和安排,其重点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

以滁州市为例,面对疫情造成的冲击,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一季度“开门红”等现实问题,首次组织召开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助推政府工作中大事难事落实。围绕打通产业链、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六大主题,选取家电、食品两大主导产业,紧盯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企业上下游、配套链,开展系列调研走访活动;统筹召开统计、金融两场专题会和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问基数、问模型、问趋势,精准“滴灌”帮扶企业做好稳链强链补链工作,对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预判并提出科学管用、政府受用的意见建议。

创新人大监督的模式和流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既有“守正”的要求,也有“创新”的课题。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工作要求,保证监督工作的方向性。二要严格依法监督。实施每一个监督项目都要做到于法有据,保证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三要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督形式、组织方式,抓住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范围,持续抓好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不断挖掘监督潜力,推动监督工作往深处走、往细处落、往实处做。在监督创新方面,滁州市人大立足于法、立求于新,主动识变求变应变,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制定了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的若干具体规定,将监督报告事项清单化;在创新监督机制方面,探索开展了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的全过程全链条“三问”监督模式,通过建章立制,引入百分制打分,明察暗访,并通过媒体曝光、跨区域代表联合视察等方式,形成工作监督闭环。经过近三年的监督实践,部门反应热烈,群众关注度高,呈现出“年初问安排、任务分解到位,年中问进度、工作推进到位,年底问结果、责任落实到位”的良好态势。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0/0923/4260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