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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定远县城区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卡口式电警2处: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的;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序号 位置
1 泉坞山路炉桥路路口至池河路路口
2 坞山路永康路路口至北京路路口

 

 

特此公告

二0二O年九月十五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0/0916/4256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