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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两保户”用电享受优惠政策
本网讯按照计划,4月底前,我市将确保惠民价格政策落到实处,完成对“两保户”去年半年和今年一季度免费用电基数的兑现工作。
从2012年7月1日起,滁州市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同时,给全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享受10度免费用电基数。前不久,省有关文件对“两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的兑现标准和兑现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两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的兑现标准为每户每月5.653元(按照10度免费用电基数和现行第一档居民电价0.5653元计算),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兑现,即“两保户”按实际用电量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供电部门每个季度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两保户”名单,将返还的电费兑现到户。据初步统计,仅此一项,滁州市每季度将返还“两保户”电费约200万元左右。
为使全市“两保户”优惠电价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市物价、民政、财政、供电部门日前召开座谈会,共同商定优惠政策的落实措施以及电费兑现的具体操作方式,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返还电费及时、足额兑现到户,做到一户不漏,一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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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3/0427/4232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