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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滁州市琅琊区:三“突出”做好被处分人员暖心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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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多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和工作生活中都比以前更加努力,以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踏好悔过后的每一步”,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在开展被处分人员回访时,一名被处分干部在撰写的心得体会中深有感触的谈到。

琅琊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琅琊区纪委监委被处分人员回访制度》,以三个“突出”坚持做好被处分人员暖心回访工作。近年来有6名影响期满干部得到提拔重用。2019年以来已开展2轮暖心回访工作。

在回访前,梳理被处分人员名单,选准选好回访教育对象,杜绝“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据每名回访教育对象自身情况,量身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将受处分后工作懈怠,表现消极的人员列为回访教育重点对象。

在主体上明确,由原承办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人员开展回访,由案件审理室对运用“第二种形态”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人员开展回访;在手续上规范,拟定的回访教育对象人选和回访教育方案报相关负责人批准;在过程上完备,规范填写《回访教育谈话情况登记表》《受处理人员所在党组织(单位)评价表》《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对回访教育全过程进行记录。

在回访后,回访教育结论及时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单位)反馈,对于认错纠错深刻彻底的,影响期满后作为推荐使用的重要参考,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对思想转化不彻底的,督促其所在党组织加强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不能正确对待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尚立新、邓亚茹)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20/0513/4174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