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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动物和谐相处,革除滥食陋习

昨天是第七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市林业局开展相关宣传并呼吁

人与动物和谐相处,革除滥食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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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池杉湖湿地公园内,灰雁在池杉林内嬉戏。 记者卢志永 摄

滁州网讯 今年3月3日,是第七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连日来,市林业局组织森林公安等部门,四处发放宣传单、张贴公告,呼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丰富

“所有的鸟类、蛇类等,都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介绍,我市受保护的自然分布的野生动物有200多种,其中鸟类170多种。滁州自然资源丰富,有来安池杉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皇甫山省级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明光女山湖省级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区、天长湿地公园的红草湖,非常适宜众多野生动物生活、繁衍和迁徙。

依托皇甫山自然保护区、来安县池杉湖和明光市女山湖、七里湖3个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等监测力量,市林业局重点对全市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陆生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进行疫源疫病监测,掌握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情况。

一直以来,市林业等部门认真抓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今年以来,该局结合“2020年守护餐桌”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在农贸市场、饭店、农家乐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集中清查,严厉打击违规交易、宰杀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记者了解到,市林业局还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科普知识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

“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据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鲍安平 记者包增光)

文章来源:http://fashion.chuzhou.cn/2020/0304/4127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