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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两次违法,被交警记37分

日前,凤阳县男子尹某,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当地交警记了13分。对于尹某来说,这个记分不算高,因为前不久,他在江苏才被扣24分。

当天,凤阳交警城区中队民警,在合蚌路府城东环路段开展春运交通秩序整治。15时31分,民警对“皖C16***”小型轿车检查时,驾驶人只拿出驾驶证,却出示不了车辆行驶证。同时,民警闻到他身上散发酒味,有酒后驾车违法嫌疑,随即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对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的结果,该驾驶人没有异议,并承认中午喝了2两白酒。

进一步处理过程中,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发现该违法驾驶人尹某的驾证已被记24分,处于超分和停止使用状态。仔细查询得知,今年1月6日,尹某持C1驾证驾驶大型货车,被江苏交警以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对其驾证分别记了12分。

对尹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证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三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合并执行,当天作出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3分的处罚。

经了解,违法驾驶人尹某,凤阳大庙镇人,1987年出生。当天中午,在家喝过酒后,借来朋友的车子到县城办事,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违法,行驶至县城东环路被交警查获。

目前,尹某的驾驶证已被记37分,处于超分、停止使用、违法未处理和暂扣状态。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3/0305/412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