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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首例“老赖”欠薪案移送公安
包工头欠薪后却不知所踪,人社部门多方联系追薪仍未果,2月5日,我市人社监察部门将我市这起首例“老赖”欠薪案移送南谯区公安部门,这意味着,这个包工头不仅需要支付工人工资,其本人还将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领刑责。
欠薪20余万—— 包工头不知所踪
1月25日,农民工王敏等7人到市人社监察支队投诉,称遭遇包工头武有志拖欠工资。获悉这一情况后,市人社监察支队迅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调查证实,王敏等7名农民工在滁州市中都大道和全椒路工程项目中从事水稳工作,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是滁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过程中,项目中的水稳施工任务又分包给合肥环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王敏等7名农民工正是在合肥环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现场负责人武有志安排下从事水稳施工工作。中都大道和全椒路施工结束后,滁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将约380万的工程款按期支付给了武有志,但其在拿到工程款后,并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现仍欠这7名工人工资20.6万元。工人随后讨薪却发现,武有志已不知所踪。
拒不支付—— 公安机关将介入
事实查清后,市人社监察支队向包工头武有志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并于2月1日驱车赶赴武有志户籍所在地肥东县,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张贴在其户籍地镇政府和派出所公告栏内,依法留置公示送达。但至今,武有志仍未支付王敏等人工资,且下落不明。
2月5日上午,记者跟随市人社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一道,将我市这起首例“老赖”欠薪案移送到南谯区公安部门。目前,南谯区公安部门已介入此案的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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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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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3/0207/4082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