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数字报专题2019看变化说创建 居民小区内宰杀家禽

居民小区内宰杀家禽

滁城一居民:滁城长乐小区2号楼的一家沿街门面房经营户,每天在小区内宰杀家禽,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请处理。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经核实,陈桥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已多次上门与该经营户就小区内宰杀家禽一事进行沟通,但收效甚微。随后,陈桥社区将情况上报至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该局已按相关工作要求,由社区牵头,区相关执法部门参加,对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进行了初步治理,下一步还将不断完善治理效果。      (记者汤 珏)

文章来源:http://shipin.chuzhou.cn/2019/1205/4061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