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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造依法监督品牌

1993年7月,滁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成立了滁州市人大常委会。26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坚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恪守依法监督职责,持续打造监督品牌,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依法监督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各市人大前列,得到了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不断完善工作评议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市人大常委会即已开始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20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工作评议作为《监督法》规定的七种监督形式之外的创新补充,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走过了从评议单位负责人到评议单位全面工作再到评议单位专项工作的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过程。2015年4月29日通过的《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对评议的主体、职责、对象、内容、流程和规则等,均作出了相应规定,使人大工作评议有了法律意义上的依据。

如今,工作评议已经成为滁州人大的一大品牌和特色,为促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改进和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使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2017年7月,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的5个调研组,进行市、县(市、区)联动集中调研,9月中旬将调研发现问题交政府相关部门办理,10月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评议。

工作评议充分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支持和督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挥应有职能作用的职责担当。市委书记张祥安在市人大报送的报告上批示:“市人大机关全力投入脱贫攻坚工作,事迹突出、成效明显,值得充分肯定。所提建议以及开展专题询问方案很好,请扶贫办牵头抓好落实。”

推深做实履职点评

履职点评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旨在促进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提高工作效能。市人大常委会履职点评工作是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后监督”的有效举措,它把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任免有机结合在一起,有效改变了过去长期存在的重任免、轻监督现象。         

2012年4月27日,《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点评办法》通过并正式实施,在全省各市人大为首创之举。《履职点评办法》对履职点评的职责、内容、对象、程序等作出了法律规定。履职点评,进一步深化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决定任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履职情况的评论和审议内涵,做实了对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点评的监督工作。

在2014年10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接受履职点评的市交通局等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虽然经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其结果均为“满意”,但是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联组审议发言时,4位局长都“红了脸,出了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自2017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履职点评方式,推行审计先行举措,委托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对点评对象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严格审计,审计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作为履职点评的重要依据。据统计,市人大常委会至今已开展履职点评6批22人次。通过履职点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人大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1129/4057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