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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城多部门联合整治养犬乱象

滁州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城区养犬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启动滁城文明养犬联合整治月行动,重点整治遛犬不牵绳、养犬不登记、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养犬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城市形象。

养犬乱象频发

滁城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公园广场上宠物狗乱窜、遛狗时粪便随意排泄、小区里宠物狗不牵绳惊吓居民……种种养犬乱象时常在我们身边上演。

记者日前从市城区养犬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为加强滁城养犬的规范管理工作,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养犬行为,我市将开展联合整治月行动,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推进公共场所文明养犬劝导,落实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重点整治遛犬不牵绳、养犬不登记、携犬进入禁犬场所、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养犬扰民、不按时免疫、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实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必有劝导,劝导无效必有执法,强势治理城市犬患问题。对此,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城区养犬管理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城管、公安等多家单位为成员单位,并组建文明养犬联合执法队。

据介绍,滁城规范养犬管理范围为:“世纪大道—上海路—会峰路—创业路—龙蟠大道—金陵路—敬梓路—西涧路—凤凰洼水库—琅琊山北大门—丰乐亭—市一水厂—西涧路—永康路—世纪大道”合围区域及合围区域外、中心城区内经批准建设的居住小区。

市城区养犬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滁城养犬市民应尽快携带犬只到具备资质的免疫机构进行狂犬免疫接种,领取免疫证明,并于7日内持免疫证明到市城管执法局确定的地点办理犬只信息管理标识。

不文明养犬信息

将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根据行动方案,文明养犬联合整治分为三个阶段,筹划阶段(9月10日前);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长效保持阶段(10月1日后)。

为了让广大爱狗人士在文明养狗的同时又不侵扰到公众,我市对城市养犬提出若干条行为规范。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为犬只佩戴有效的犬只信息管理标识,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犬绳、犬链等牵领,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市场、商场、医院、图书馆、影剧院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公园、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选定适当的室外公共场所设置遛犬区域,鼓励商场、市场设置犬只寄存处;禁止在滁城市区从事犬只经营性养殖活动;规范养犬管理范围内一般禁养大型犬、烈性犬;各区(管委会)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的养犬情况逐家逐户进行摸排,教育引导属地内的居民规范养犬。

在联合行动开展后,依旧存在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养犬人违反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户外未束犬绳、犬链的无主犬,予以收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准确将有关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所在单位文明创建考核扣分项;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12345。

(记者郭 军)

文章来源:http://shipin.chuzhou.cn/2019/0917/3999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