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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出新规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出新规,大数据甄别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管理打好“诚信牌”

让每一笔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违法违规行为大数据甄别,加强信用管理打好诚信牌,项目负责人面试不合格一票否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9月3日起正式施行。通过新出炉的《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真正让每一笔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线上监管,建立健全大数据甄别平台

《办法》适用的对象为滁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对于这些项目如何加强监管?一个大数据甄别平台将上线监管。据了解,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大数据甄别平台。通过数据比对分析、数据碰撞等科技手段,对投标人数量较多的项目重点甄别,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串通投标行为及时甄别。

项目成交后将实行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实时在线监测监管,建立月通报机制,实施日常监管,通过抽查、检查等方式主动履行职责。

市、县两级政府公管部门可依法行使处罚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依法惩处。

信用监督,为公共资源交易全程护航

人无信不立,城无信不兴。诚信滁州建设,浸润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空间,公共资源交易也不例外。

加强信用信息管理,为公共资源交易全程护航。《办法》特别强调,公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主管部门,要制定市场主体信用分评定管理办法,充分运用市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加大信用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运用,加强对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活动及履约信用管理。推进联合惩戒,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

《办法》规定,项目单位应当对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建设、合同履行、工期进度、项目验收等交易活动全过程负责。代理机构应当组建项目组,实行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制度,办理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实行实名制,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适时更新。评标评审专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依法评标,严格遵守评标评审纪律,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管理。

一票否决,项目负责人须面试答辩

按照《办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不得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房建、市政及公路项目等投资额较高的,可适当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奖项。不过,明确提出工程建设项目的业绩、奖项不得成为资格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

《办法》中的一大亮点就是实行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面试答辩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甄别。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投标,答辩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主要情况和投标文件编制主要内容不熟悉,对项目管理关键环节不清楚的,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被列入“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不履行监管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调查或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912/3996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