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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19人客车载客50人 蚌埠一司机获刑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核定载客人数19人的客车,司机张某竟载客50人。日前,蚌埠市固镇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查明:2018年2月24日9时许,被告人张某驾驶核定载人数19人的中型普通客车,从事旅客运输,从固镇县湖沟街道出发,经杨庙街道向固镇县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固镇县城关镇胜利路与东岭路交叉口时,被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被告人张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实际载客50人(含儿童8人),其中1名儿童不计入载客人数,超过额定人数157.9%,属于严重超员状态。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张某驾驶中型客车共搭乘8名儿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因此,被告人张清松驾驶的中型客车1名免票儿童不计入载客人数。被告人张清松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记者 陈成)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813/3966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