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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七部门“联手”整治不文明遛犬行为

8月8日,记者从合肥市文明办获悉,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手”开展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遛狗不牵绳”和“犬粪不清理”等违法行为,开通“遛狗不牵绳”举报热线(110)和“犬粪不清理”举报热线(12319)。

重点整治“遛狗不牵绳”和“犬粪不清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合肥市“文明创建再出发城市管理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决定联合开展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合肥市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工作协调组设在市文明办创建处。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年底,并持续开展,重点整治“遛狗不牵绳”和“犬粪不清理”等违法行为,整治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大蜀山游览区、机场、开发区建成区。

“我们想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全市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现象,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合肥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遛狗不牵绳”情节严重将没收犬只

按照《合肥市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合肥市公安局负责城市养犬的登记管理、犬只留检、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等工作。

根据《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2005修正)》,以下简称《条例》,“养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携犬出户时,犬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

“一些市民喜欢将狗带到公共场所,这一行为也是违反《条例》。”该负责人说,根据《条例》规定: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和商场、饭店、浴池、体育场、歌舞厅等公共场所”,也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出现此种行为,由公安部门对犬主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分别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在本次专项行动启动后,公安部门将对市区内的流浪犬开展收治工作,同时市公安局开通市民投诉举报热线(110),受理、查处“遛狗不牵绳”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不清理犬粪将面临50-200元处罚

遛犬不即时清理犬只粪便是市民投诉最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之一,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合肥将加强公共场所执法巡查和处罚力度,对放任犬只随地便溺的犬主,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行动方案,合肥市城管局将把“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纳入数字城管事件采集进行处理,并将道路和绿化带内犬粪纳入清扫保洁范畴。加强公共场所执法巡查和处罚力度,对放任犬只随地便溺的犬主,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饲养人未即时清除在公共场地遗留的宠物粪便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市城管局开通市民投诉举报热线(12319),受理、查处“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8月8日下午,记者拨打了12319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接到市民举报热线后,会将举报信息分派到相应辖区的城管部门,派人及时清理犬粪,并在调查取证后,对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76家机构开展城区犬类狂犬病免费免疫

根据此次专项行动方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类狂犬病的免疫管理、监测,发放犬类免疫证,并做好犬只集中饲养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以及犬诊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为了提高宠物狂犬病免疫率,本着方便居民、加强监管的原则,全市已委托76家动物诊疗机构作为宠物狂犬病指定免疫点,开展城区犬类狂犬病免费免疫。

全面摸排养犬情况并入户宣传文明养犬

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合肥市将对养犬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并按照《条例》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问题突出的繁华路段、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和居民小区的集中整治力度。加强对广大市民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对“两不”行为及时劝阻教育,对不听劝阻的及时通知公安、城管部门。

各区、开发区在公共场所依法合理设置一批便民的犬粪清理工具和物品。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禁止犬只进入商场超市、餐饮店等公共场所。

在开展整治的同时,合肥市将广泛宣传文明养犬,将文明养犬的内容纳入居民公约,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增强市民文明养犬的自律意识。

记者 蒋瑜香)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809/3964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