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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滁州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人社厅下发的通知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我市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并对2019年5月-6月社保缴费基数有关职工平均工资口径进行调整。

据了解,自今年5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低为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同时对2019年5月-6月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最高缴费基数(上限)由16981.74元/月调整为13556.22元/月,最低缴费基数(下限)由3396.35元/月统一调整为2711.24元/月;参保职工原缴费基数介于3396.35-13556.22元之间的,仍保持原缴费基数不变。

据市人社部门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5月开始,我市的社会保险“双降”政策已执行2个月,共涉及全市8000余家参保单位。经统计,5-6月,全市实际减收养老保险费1.59亿元,其中降费率减收5186万元,降基数减收8894万元,减收工伤保险费698万元,减收失业保险费1160万元,预计以后每年减收约9.56亿元。该负责人表示,此举大大降低了企业用人成本,对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记者汤 珏)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724/3948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