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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旅游业快速发展需要,根据本公司岗位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9年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七)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实操考核(电工岗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社局一楼会议室(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620502(报名期间使用)。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中:1905104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计两科90元。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参加报考的人员务必于2019年7月26日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对象:岗位代码为1905101、1905103、1905104的报考人员;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8:00—11:00《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与《申论》(占50%)的合成成绩。

(三)技能实操考核

岗位代码为1905102岗位的报考人员,技能实操考核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905101、1905103、1905104岗位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1905102岗位技能实操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技能实操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学历高低、资格证级别、《申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后待遇

工作满一年有年休假,提供免费食宿,专车上下班(县城内景区除外)。电工:参照公司现有电工工资标准执行(扣除五险一金,月均工资3500元以上);其他岗位:参照普通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执行(扣除五险一金,月均工资2000元以上)。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701/3926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