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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安徽省文明城市评选启动

第五届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村镇)评选工作近日启动,符合有关条件的城市、城区、县(市)、村镇均可申报。评选工作主要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采集测评数据,汇总负面清单扣分、荣誉榜单加分,综合形成测评总分。

评选活动主要有统一申报、征求意见、综合测评、审核表彰四个阶段。由各市对所辖县(市、区)、村镇进行自测并依成绩排序,对拟申报推荐单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按类别和条件申报。省文明办初审后,分别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县(市、区)进行综合测评,抽查部分村镇、单位。对测评结果综合评定公示无异议后,省文明委予以通报表彰。

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村镇)评选表彰实行三年一届,自表彰当年起连续三年享有荣誉称号,届满后均需重新申报。省文明委对本届评选项目进行了整合,取消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有关工作要求作为子项目纳入文明城市等考核内容。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做法,文件材料由网上申报,省文明办组织审改,实地测评、问卷调查委托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实施。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701/392594.shtml